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年聘用制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长师院办发〔2022〕60号)要求,按照《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办法(试行)》(长师院委办发〔2021〕12号)规定,在实绩考核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,经2023年3月1日党委组织部部门会议研究,现将专职组织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考核评定“优秀”等次人员(2人)
余文莉、李月涵。
二、考核评定为“合格”等次人员(17人)
熊浩吉、黄宏伟、禹华峰、姚 坤、陈艳娜、徐军妮、刘 华
史锦荣、刘 琴、杨红英、王 梅、江文芬、王元涛、王 川
肖云久、舒 惠、陈方平
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6日。如对上述结果有不同意见,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党委组织部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于调查核实。
联系人及电话:刘老师 72791116,电子邮箱:zzb72790069@163.com。
党委组织部
2023年3月2日